大约是在2014年6月的一天,在北京的我突然接到XX省一同学的电话,据他描述,他表弟因故意伤害罪一审被XX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不服一审上诉后被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重审依然是判处死刑。不服再次上诉,这次XX省高院二审维持市中院一审判决。家属方面也出不起多少律师费,希望拜托我辛苦代理一下。我回复说:“如果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那得让家属到我执业的律所签署代理手续,先让家属去所里找主任了解下办理法援的具体情况”。
闲言少叙他便安排家属去我执业律所办理法援手续,之后发快递邮寄给我。当时时间非常紧迫,因为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死刑复核的规定,死刑案件只要是由各省、直辖市高院维持死刑移送到最高院之后,随时就有被核准的可能,因为《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并没有对核准时间作出具体规定。我随即开展辩护工作,抓紧时间阅卷后会见被告人,并在第一时间撰写首份关于李XX死刑复核案的辩护词,第三天即紧急电话预约最高院刑五庭承办法官,准备递交给刑五庭承办法官代理手续和辩护词。

踏入最高院死刑复核大楼
2014年7月7日下午两点半,我首次去最高院死刑复核大楼,由刑五庭承办法官的书记员孙XX出来接的我。我同学在外面明城墙下等候,记得临进死刑复核大楼大门时候我还问他:“你说我这趟辩护行吗?”他笑着说:“老李是福将,我表弟一定能沾你的光的,你要是能辩护成功了,我告诉我舅舅就是砸锅卖铁也要给你换部苹果五手机(我当时用的三星手机)。”在他的鼓励之下,我抽了根他递过来的芙蓉王烟定了下神,镇定自如的迈步走进了第一道岗,第二道岗,跟着孙书记员进了一楼西侧的一个大审判庭,等候承办法官的到来。我坐到审判庭一侧的桌前把代理手续、辩护词和证据依次取出,书记员给我递过来签收单,签收完毕后见到了沉稳、不苟言笑的承办法官,孙书记员微笑着给我介绍了这是田法官,我点头向田法官示意问好,表明自己身份后递交给书记员材料,由书记员转交给田法官。田法官接过孙书记员转递过来的委托手续、辩护词以及其他证据,很细致的逐页浏览了大约十多分钟的样子,接着她问:“李律师你还有啥当面补充的没有?”我回答道:“作为承办律师就本案事实部分不作辩护,因为被告人就事实部分没有异议,只是觉得量刑太重了,我想说的是纵观XX省高级人民法院和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两个审级法院前后的四次审理,皆认定的是故意伤害罪,但是导致本案在瞬间发生命案的重要地方就是我的当事人没有私欲,他的动机是嫌村长擅作主张将门面房盖到距离学校教学楼五十公分的地方,首次去阻拦未果,第二次又去阻拦时候双方发生激烈言语争吵,导致瞬间发生命案。而且据我了解到,被告人说之所以动手是村长蛮横无理骂了他一句粗话,导致他情绪冲动之下发生了这般后果。
因此,希望最高院刑五庭合议庭法官客观审慎,本着少杀慎杀的原则,不予核准死刑为盼!如此我将代表被告人全家先行向最高院刑五庭法官致以衷心的感谢!”田法官耐心听完我的当面辩护观点之后,她说:“回去等通知吧,这个案子我与同事一起去过那里,也知道本案详情,你回去后再看还有些其他证据没有?”我说:“好的,谢谢田法官!您的温文儒雅的沟通使我如沐春风,感谢田法官!”

曙光初现
首次会谈完毕之后,田法官让孙书记员送我到最高院死刑复核大楼大门口,我与孙书记员握手致意,一出大门就看到在门口等候着的被告人表哥,他急切地问道:“咋样老李?有希望吗?”我说:“你猜猜看?”他又问:“我看你表情不错,应该是有希望,能给我说下你与刑五庭承办法官刚才一个多小时的对话内容吗?”我接着给他一五一十的说了下经过,谁知他一下子几乎蹦了起来,两手一拍高兴地说道:“老李,这真是有门了,你还真是我表弟的福星。”接着我因有其他事与他话别,让他回去后再看看有否其它证据,抓紧准备第二次再来最高院刑五庭时提交。
其实在刑五庭与承办法官的对话与辩解远比这叙述还要精彩,只是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不能一一用语言表述出来了,我的辩护词观点还是击中要害了,所以在十个月之后最高院关于本案不予核准死刑发回XX市中院重新审理的裁定出来之后,好多人简直是纳闷极了。问我是咋辩护的?甚至问到你之前有预感没有?我说貌似有,这个可以从被告人表哥那里得到印证,我当时首次在从最高院死刑复核大楼出来后的第一时间就与他表哥说出本案还是有点希望的话。
记得大约等了有两个月时间的样子吧,当事人家属给我邮过来需要补充的证据,我在看完新证据的基础上着手撰写第二份辩护词,这次辩护词大约用了七天时间完成,之后经反复推敲认为没有疏漏才打印出来,并同时电话预约最高院刑五庭书记员,请她联系安排时间准备第二次书面递交辩护材料和补充证据给承办法官。孙书记员电话中说:“本周没有空,到下周三下午吧。”时间很快到了下周三,我又依约前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的最高院死刑复核大楼,到门前按照惯例进行安检登记,之后进来大院看见孙书记员已到院里安检门内等我。
我记得是深秋时分大约九月下旬的那个周三,是我因李XX案第二次去的最高院死刑复核大楼,这次又换了一个审判庭约谈,孙书记员把我领到这里后,让我稍等她去找承办法官去。大约十多分钟后,还是面沉似水、沉稳持重的田法官和孙书记员一前一后走了进来,田法官话语不多,她说:“李律师,把准备递交的证据和第二份辩护词给拿过来吧,我们合议庭再好好合议合议,其他还有需要补充的吗?”我见状抓住机会又说我还有几句口头辩护意见,没有写到辩护词里,现在要当面呈述,我说了将近有五六分钟的样子。之后田法官说:“我知道了,上次两个月前约谈之后,我又远程视频与被告人进行了核实,我们再合议合议,回去等通知吧。”
我说:“请贵合议庭一定要慎之又慎,请您慢走,那我回去等通知了。”于是等田法官走后,我也收拾挎包在孙书记员的相送之下走出约谈庭审室,孙书记员依然如上次一样将我送到死刑复核大楼大门口,我去安检那里取回压着的身份证,再次与孙书记员道谢后握手话别。
一波三折、黎明前黑暗
时间就这样的一天天过去了,大约到了十月底亦或是十一月底下旬的一天上午,我突然接到被告人表哥的电话,在电话中他用近乎绝望的口气跟我说:“老李,有消息吗?我们听到小道消息说我表弟被核准了,家里正在准备棺材呢。”我听了后回答说:“不可能吧?我咋不知道?最高院没有任何人通知我的啊,你听谁说的这个消息?”他说:“是他们村里一个在北京打工的人说的绝密消息。”我又问:“那他打工的难道还比我这承办律师知道的消息准确吗?”于是我又紧急给他挂断电话,往最高院刑五庭要电话,是忙音,接着十分钟后又打,还是忙音,大约有一个小时的样子才打通,我说我是李XX死刑复核案的承办律师,请问这个案子,最新情况咋样?孙书记员在电话中告诉我:“没有进展呢,还在合议中呢。”我听了后又说:“那好,多谢谢田法官等合议庭人员,辛苦了。”挂断电话后,我立即联系李XX的表哥告诉他这个情况,不要听信这些小道消息,最起码应该听承办律师给跟进的消息为准,图个吉利不要再做棺材了。他表哥在电话中诺诺连声。他说:“那就暂时放下心来了,谢谢李律师,那我马上告诉我舅家不要乱作一团了,也不要赶制棺材了,如此看来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刀下留人、起死回生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转眼到了2015年的三月底,我每周一次的例行电话跟进依然没有消息,心里还在想着李XX死刑复核案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记得好像四月上旬大致是4月8日上午九点半左右的样子,我手机突然响了,一看来电显示是最高院刑五庭的电话,我马上接了起来,听到是孙书记员的声音:“您好,是李律师吧?您代理的李XX死刑复核案出结果了,本案不予核准死刑,撤销XX省高院和XX市中院两审文书的刑事部分,民事赔偿部分维持,发回XX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我听了后在电话中马上说道:“谢谢孙书记员,谢谢田法官,谢谢刑五庭长高贵君、谢谢最高人民法院的公正廉明!”孙书记员接着说:“刑五复的刑事裁定书将委托XX省高院代为转交,请注意近几天会有XX省高院刑庭电话联系您本人。”我回答:“好的,明白,谢谢孙书记员辛苦您了,我会留心XX省高院的电话的”
我翻看当时的日记,我准确接到XX省高院刑一庭范法官的电话的日子是4月13日上午九点左右,电话中传来非常严厉的声音:“是李律师吧?我现在通知你本人亲自到省高院刑一庭,领取由最高院委托转交的属于承办律师的这份不予复核的刑事裁定书。”我听了后急忙回答:“范法官,不好意思我在北京,不方便再坐高铁回去取。”结果谁知她在电话中陡然把音呗提高了许多说到:“我再重复一遍通知你,必须你本人来省高院领取,听明白了吗?”我只好随口答话:好吧,看有时间就去。放下电话我将省高院的通知情形告诉我们律所冀主任,冀主任建议我给省高院回电话解释一下,实在是不方便亲自回来专门取,劳驾省高院刑庭邮寄到所里由所里由冀主任代签收吧。谁知停了两天的样子还没有等我回电话给省高院说明不方便再专程去取这份刑事裁定书,省高院刑一庭范法官电话又来了,电话中还是很严厉的声音:“李律师你啥时候回来省高院亲自取裁定书?”我说:“真不好意思,范法官,我这几天身体有点感冒,工作也紧张,您看还是劳驾给我邮到执业律所由所里冀主任代为签收行吗?再说范法官也不必生气对我发火啊,本案虽然是全程由我承办的,但也出乎我意料之外,何况本案就是个法律援助,我又没有赚到律师费,交通费用还是我自垫付的,我能再花高铁费回去取这份刑事裁定书吗?请省高院审委会所有签署同意死刑的领导和法官们也谅解我一下,我也不想出名,我也不知道会有这种结果,总之,我是不会专门去省高院领这份刑事裁定书的。”最后还是XX省高院将这份刑事裁定书邮寄到我执业律所,由冀主任代为签收告一段落。
本案在我十个月的跟进下终于尘埃落定,好多花絮不便一一在此叙述了,碍于篇幅今天暂时写到这里,下一篇内容将更新话题,下面附图是当事人家属事后给我邮寄送达的一幅锦旗。

承办律师:李国政 北京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0年12月28日整理
参与编辑整理校对:韩春明(律师) 刘民(律师)孙塽(律师助理)
原标题:李XX死刑复核案办案始末
——刑辩律师如何做到“刀下留人”?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o4YD7VJ--pB_l4oWy6zUOw
附:知名刑辩律师李国政简介
李国政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浩天(太原)律师事务所。2026年4月25日,被增聘为河南安阳仲裁委第六届仲裁员。
执业领域:刑事辩护与代理/合同纠纷/行政诉讼。部分业绩:曾于中伦文徳太原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在2014.07-2015.04经过十个月时间的努力跟进,独自在最高法刑五庭将其代理的李某某死刑复核案件,最终说服刑五庭将该案撤销原一审二审刑事量刑,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几乎可以说是完成了死刑复核阶段的奇迹;2017年在北京第一中院代理当事人合同诈骗罪的刑事申诉案件,案情涉及国家多个部委;曾担任央企中节能六合天融等多家公司法务经理。联系电话(微信):188 0129 0351。 (来源:产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