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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鼎市法治建设亟待加强

2019-10-12 14:21:42 作者:佚名 来源:炫彩新闻网  
随着土地征收政策的日益完善,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出现在的问题也在日益减少,然而在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桐城街道办事处玉塘村田仔丝4号的部分村民却讲述了他们在征地过程中受到长达20年的困扰。
 
  2015年6月15日,桐城街道办事处在宁德市举办投资洽谈会。会上,福鼎市签约上海新城控股有限公司投资30亿元开发建设的福鼎市桐城街道办事处玉塘村南湾洋城市综合体,占用基本农田140亩。这140亩基本农田,事关玉塘村所辖田仔丝、流美、青石桥、竹仔山等4个自然村。
 
  2015年8月,桐城街道办事处以“905电台河道整治及土地整理项目”与玉塘村所辖青石桥及田仔丝两个自然村的29户农民订立《非合法房屋拆除补助协议书》,这29户农民因1998年福宁高速公路建设而集体搬迁到玉塘村定居,至2015年已历18年,其合法房屋竟然被桐城街道办事处定义为“非合法房屋”,并称其“属于905电台河道整治及土地整理项目的征地拆除红线范围内”。村民黄兆学、曾琴妹等人曾多方反映问题,至今没有一个说法。如今开发商已经在上面建了房。
 
  据桐城街道办事处村民黄仁跃反映称:他们于2000年在南湾洋利用自留地划出的一块土地作为宅基地,在上面盖起一层砖混结构的平房。该房屋于2002年被拆迁,至今已历时20年之久,却未得到任何安置补偿。据悉,在同一个地段的另一户人家被拆迁7榴房屋,在2011年已经被安置在江窑新村,而黄仁跃等12户拆迁户至今未获安置补偿。
 
  在今年四五月间福鼎市招商引资过程中,宝龙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在他们被拆迁房屋的地基上盖楼,被拆迁的村民上前阻挡挖掘机,要求停止该工程的建设。结果却发生了短暂的冲突后,黄仁跃于今年8月2日被拘留,征地问题也搁置到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条第六款规定的政府职责为“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而桐城街道办事处却不能依法“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致使村民在合法财产受损时,不但得不到有效帮助,反倒受到非法侵害。
 
  黄仁跃、曾琴妹等人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结果却是在财产受损之外又招致人身伤害。这一事件的后果,不仅使相关部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受损,也严重地妨碍了当地的法治社会建设。我们希望福鼎市各级相关部门能够仔细调查,让已经拖了20年的土地权益等问题尽快给予解决。
 
来源:炫彩新闻网
原文链接:https://www.xuancainews.net/shehui/484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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