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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指侵占61.5亩村鱼池 村民代表签字疑造假

2020-06-18 07:56:08 作者:佚名 来源:头条资讯  

    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基层党组织必须坚强,干部队伍必须过硬。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特别是从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通过坚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强化对基层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对干部廉洁履职的监督。

      

    “在未经过招标和村两委及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只有村委会(村干部王某彬签字)与租赁人宋某利签字的情况下,宋某利私自将我村土地办理了集体所有土地证,侵占我村鱼池61.5亩。村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调查结果两年还没出来。”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胡连庄村的村民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说。

     
 
    其一,宋某利承包的津王路以西,胡连庄砖厂以南孙某彬以西胡连庄养鱼池以东的土地,以每平方米2角钱承包,《土地有偿使用协议》第九条为手写后添加,内容为免前20年费用,合同内翻土坑归乙方(宋某利)所有。此协议未经过招标和村两委及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原村主任王某昌2018年8月9日提供证明,没有村两委记录,没有参加会议人员签字,没有村民代表们的签字,只有村委会(王某彬签字)和租赁人签的协议。这样的情况下,宋某利私自将土地办理了集体所有土地证,并私自侵占鱼池61.5亩,加上实际测量96亩土地,比合同内76.95亩多出19.05亩,共计80.55亩。
    村干部王某彬多次做假证,说鱼池是宋某利的。2018年5月份,我们向镇里提交了村民代表签字,提交了原村主任王某昌的证明,没有两委会和村民代表的签字。后来我们去镇纪委反映情况,纪委于2019年9月要求宋某利提供村两委和村民代表签字。村民对签字有疑问,镇纪委走访了多个代表,多位代表表示没看到过也没签过字。时至今日,此事没有给出调查结果。
    其二,垫道占的就是基本农田。我们村民手里有1998年1月1日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该地块的承包证,明确指出该地块为民用耕地。谁有那么大的权力,凭什么在农民的口粮田上垫道!究其原因,村干部王某彬带头与他人联手共同垫道,并间接造成2位村民丧生,此事不了了之。
    2011年1月份,村民们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2011年1月19日,区国土资源分局对本村委下达了《期限整改通知书》,责令其15日内清理地上物,并恢复土地原貌。但是,此事至今仍未处理。
    其三,在没有任何批文手续的情况下,王某彬先后在2009年擅自在青年渠占用90亩耕地,取土卖土,使其成为1200米长、50米宽、8米深的大坑,原本可种两茬农作物的耕地已荡然无存。
    就青年渠北5—7斗及3斗与杨柳庄接壤的河依据取土问题,区国土资源分局于2011年1月19日对本村村委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15日内清理地上物,并对原土地恢复原貌。但是,此事至今未做任何处理,良好的农田变成一方土坑。村干部的态度十分强硬,村民们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其四,2019年8月份,王某彬在镇里的远程录音室口口声声称,宋某利在哪挖的土不交承包费都属于宋某利所有。村民代表连同村民200余人多次去镇、区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给村民一个公道,至今没有回音。其背后是否有保护伞,不得而知。
    请求上级领导对此予以高度关注,本着重事实、重证据,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尽快查明事实真相,迅速落实处理解决,给胡连庄村民一个公正结论和公道说法,维护村民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来源:头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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