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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永和县打石腰乡征地有猫腻?

2021-04-14 08:58:39 作者:佚名 来源:第一法治现场  

开发旅游景区,本来是件让人欢喜的事件,可是到了后面,开发者笑了,老百姓哭了.开发旅游景区征地赔偿标无人知道。近日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打石腰乡白家山村民张直双反映:“在一切信息未透明公开,自己的枣树地被强行征用。赔偿标准由乡任宁说了算。

征收土地有着严格的程序。如果是农用地需要农用地转批手续、立项批复、环评批复、规划文件等等相关批准文件,同时相关补偿也应当到位才可以动工征地。2016年8月份,永和县因乾坤湾旅游项目需要,在没有出具合法征用土地手续,未得到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强行将我村前卯里15亩枣树地全部用推土机推平占用。其中界内地面有枣树1000多棵。随后乡征地领导组组长任宁通知我,旅游景点要占用枣树地每亩补偿6000多元(我一直未同意此补偿方案),负责此工程者正是乡干部任宁。2015年10月份左右包队乡干部任宁、大队支书任志应、在队长黄志林家里开会,任宁说只给占用土地上枣树赔钱,土地不赔钱。村民们不同意。此事便搁置了起来。2016年3月份包队乡干部记任宁又说:“他又从上面争取了一些补偿款,每亩土地给赔6700元。村民们还是不同意,此事再次搁置了下来。

2016年8月底乡干部任宁说:“我看在你是百姓份上,同情你,你要是不配合我就把你移交司法机关,回去好好想一想。” 乡干部任宁还说:“征用土地我说算了,想给谁多少钱就给谁多少钱?不行你就去告我不怕,想到哪里告就到哪里告吧!”

乡征地领导组组长任宁根本不顾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遭受损失,在没有取得审批手续的情况之下,强行以6000多元/亩强征枣树地,同意也要征,不同意也要征!你不要以后拿不到钱来找我!必须接受乡征地领导组组长任宁给予的“低价”补偿,我对“低价”补偿并不认可,多次与任宁的交涉也没有结果。

我的枣树都二十多年都到了盛果期,每年我都摘红枣买,我们体弱多病没有劳动能力,每年就靠红枣成熟了卖点钱,现在红枣树都被砍伐了,没有了经济来源我们还怎么生活?“我打听了一下周围的其他村民,补偿标准都不一样,一样的地块,与任宁有‘关系’的枣树20棵变成了120棵,土地补偿与任宁有关系的每亩地补偿2万多元一亩,时至今日补偿标准也没有公示。

山西省永和县打石腰乡征地有猫腻?

2021-04-14 08:47:27  来源:第一法制现场  作者:

任宁

据说永和县打石腰乡任宁帮修高速征用了一下土地,车、房全有了。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征收”为旅游开发,每亩才补偿6000多元,其中大多补偿款不知去向,最后补偿到农民手中很少一部分。而参与征地工作的永和县打石腰乡任宁为了多分一块利益蛋糕,据说只要是有关征地事情他全包。永和县打石腰乡任宁巨大的利益促使下,根本不管农民死活,以权压强征强拆,甚至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搞得永和县打石腰乡白家山村失地农民民怨沸腾。作为农民,耕地是农民的吃饭田,保命田。没有了耕地,我们百姓怎么生活?

早在1993年,为加强山坡荒地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各村鼓励村民在自家承包地周围进行开荒种地或造林。根据《国土部1995年5月1日颁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指出,不管项目多重要,都不是侵犯农民利益的借口,征收土地,必须规范有序开展,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30年来村委会没有人找我谈过开荒之事。2016年8月15日白家山村民小组已出具证明材料白家山前卯里土地已确权给我们。对此,永和县打石腰乡任宁以此土地是荒地演变而来的为由不给赔偿。

为什么永和县打石腰乡任宁还可以横来,蛮不讲理?置法律于不顾?强行征地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人民币服务?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交易?

来源:第一法治现场 
原文链接:http://www.dyfznet.cn/yxbd/2021-04-14/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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