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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城一村民土地未征先占讨说法 被反告敲诈勒索

2022-01-07 16:01:54 作者:魏 民 来源:市场舆情网  
    近日,有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神头镇大夫庄村一村民投诉,称2021年7月11日,被当地公安局朔城区分局以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随后被检方批准逮捕,该公安分局执行并起诉到法院,对此,村民感到不服。
   索要未征先占土地款 公信力何在?
   据村民张进海称,2021年中铁六局承建北同蒲铁路韩家岭至应县增建四线工程朔州至山阴联络线项目,在朔城区大夫庄村北施工过程中,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中铁六局强行进入土地施工侵犯了张进海的土地承包权。于是,张进海跑到施工现场,多次要求赔偿所占土地款未得到明确答复,才开始一个人到施工处站在挖掘机下阻拦中铁六局机械进入承包土地。而且阻工前,每次张进海都要报警,在警察出警的情况下,采取非暴力的阻拦方式,是合法的维权自救行为,也是无奈之举,根本没有对中铁六局的人大骂,或打砸施工设备。
   后来,这事闹到乡上,由村干部、乡干部和中铁六局充分协商得到了补偿款,问题才得以妥善解决。张进海至今都想不通,建铁路占用自己的土地,几方协商同意的补偿款,而不是自己象那些拿着刀,提着煤气罐或其他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维权村民取得的权益,怎么就说他犯法,构成敲诈勒索罪呢?
   如果这样,那么村干部、乡干部和中铁六局的协商行为又算什么?老百姓心中的村、乡政府两级组织的公信力何在?我们老百姓今后还敢相信谁?
    机井他人承包 无辜村民成为寻衅滋事恶势力
   庄稼就是庄家人的命根子。据了解,2020年3月之前,大夫庄村村民王前承包了村中机井,并提供给村民浇地业务。同年3月,村民张明宇拒付王前浇地费,加之,两人曾发生过矛盾和争执,王前也就没有给张明宇浇地。随后,张明宇、张红、张强等人以关电闸、锁电闸门等方式阻拦王前给其他村民浇地。致使,其他村民浇地一事暂时不能进行。
   为解决村民浇地难的问题,本村张红提出要承包浇地的机井。村委会只好组织村民代表投票决定承包机井人员,经投票决定由王前继续承包。但张明宇一方中有人将选票撕毁,王前怕张明宇、张红等人闹事,影响村民正常浇地,便主动放弃机井的承包。
2020年4月,张红邀请张进海(同村村民)一起到村委会签订承包机井协议,张进海说他没有想承包机井的想法。张红称,反正没有啥事情,当个见证人。
   张红等人在承包机井后,以不挣钱为由,要求村委会支付浇地电费,不然就不给村民浇地。由于村委会当时没有同意,导致该村村民当年夏浇推迟约半个月。随后,村委会组织村民将这事,反映到乡政府,后经乡政府出面协调张红才给村民浇地。
   据了解,在张红承包期间,张进海并没有参与经营和管理,也没有分得张红承包所赚的钱。另外,在张红承包机井的时候,也不存在“拒绝浇水”、“影响生产经营”等问题。事后,却要他张进海承担责任,作为一个农民,在与自己没有任何利益的情况下,他怎么可能阻止张红不给大家浇水?张进海长期生活在村中,即使他与村干部有冲突,也不会与全村上下为敌。
   据张进海讲,当时他也是属于为村民办好事,希望早点能给地里能浇上水,对他来说,不管哪个承包,他都没有意见。而后来,却给他扣上一个寻衅滋事和黑恶势力的罪名。
   张进海说他都60多岁的人了,他只知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任意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无故扰乱社会秩序且情节恶劣的行为是违法的,没有想到如今头上却戴上这么大一定帽子,对于这事他真是有口难辨,只希望能给一个公道。 (魏 民)
 
来源:市场舆情网
原文链接:http://www.peoplescck.com/sczh/20220106/19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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